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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仪征市卫生健康系统部分医疗卫生单位2023年招聘备案制管理、编外合同制人员4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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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市卫生健康系统所属部分医疗卫生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管理、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备良好的品行;

  4、符合《2023年仪征市卫生健康系统所属部分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备案制管理、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附后)中各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5、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29日至2005年9月2日期间出生,其他限定的年龄计算参照此方法进行);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2023年毕业研究生(非在职)、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8月29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7年8月29日及以后出生)。

  6、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7、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与本单位工作人员,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存在回避关系的,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二、招聘单位、招考岗位条件

  可直接登录仪征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yizheng.gov.cn),查询《2023年仪征市卫生健康系统所属部分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备案制管理、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及时间

  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应聘人员在仪征市人民政府网站上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本人信息。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23年8月29日09∶00-9月2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

      2023年8月29日09∶00-9月3日16∶00;

  缴费时间:

      2023年8月29日09∶00-9月4日16∶00。

  报名网址:仪征市人民政府网站(yizheng.gov.cn)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通过初审后进行缴费,完成缴费后,报名方为有效。应聘人员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

  2、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并确认诚信承诺书,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年龄、学历、专业等报名信息,所填信息须与本人所持有效证件、证书等保持一致,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及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乃至聘用资格等。

  (2)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报考指南、《岗位简介表》等,弄清具体规定,遵循相关要求,准确选报岗位。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岗位简介表》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9月2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或更改报名信息。

  考生应在规定时限内尽早选择岗位进行报名,以便在资格审查未通过时,可及时改报其他岗位。

  (4)《岗位简介表》中紧缺专业放射科、影像科岗位,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岗位,上述各类岗位最终报名成功人数为该岗位招聘计划3倍及以下的,考试直接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

  (5)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及时缴纳报名费用,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

  缴费成功后不退还报名费(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除外)

  (6)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在网上缴费,于笔试结束后第2-3个工作日联系仪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人事科(联系方式:0514-80860885),办理减免报名费用事宜。

  3、网上打印准考证

  应聘人员应在2023年9月13日-15日自行登录仪征市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4、资格初审

  考生年龄、学历、专业等报考资格初审工作,由仪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报名期间,仪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咨询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回答应聘人员关于考生年龄、学历、专业等报考资格的咨询,确保报考咨询电话畅通。资格初审期间,仪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要求和岗位所需条件,依据网上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并在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需应聘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应注明缺失或需说明的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如应聘人员对本人资格初审未予通过有异议的,可及时向仪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进行陈述、申辩,最迟不得超过9月3日18:00;仪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及时对资格初审异议进行处理并告知结论,最迟不得超过9月4日12:00。

  对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仪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下载留存报考者的报名信息,以供面试前资格复审时使用。

  (二)笔试

  笔试全部采取闭卷考试方式,采用百分制计分。

  笔试主要考核专业知识。笔试科目详见《岗位简介表》。

  笔试日期:2023年9月16日上午,笔试考点设在仪征市。

  考生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三)面试人选确定和报考资格复审

  1、面试人选确定

  笔试后确定各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该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各岗位之间不进行调剂。

  根据“报名注意事项中第(4)条规定,考试直接采用面试方式进行的岗位,最终报名成功人员即为参加面试的人选。

  2、报考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生年龄、学历、专业等报考资格复审工作由仪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

  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复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为确保面试工作顺利进行,面试人选递补及有关工作须在面试前3天截止。

  应聘人员对本人资格复审未予通过有异议的,可在接到复审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仪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进行陈述、申辩。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方式的畅通,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按规定考生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50分(其中,形不成竞争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得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本次考试(笔试、面试)均不指定复习教材(辅导用书),不组织、也不指定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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